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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来了!9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发表时间:2025-08-22
  •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电动车作为群众日常出行工具

非常快捷便利

但可能也会存在相关安全隐患

今年9月1日起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将实施

对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

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

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效果

一文了解

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1️⃣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2️⃣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3️⃣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4️⃣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5️⃣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6️⃣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8️⃣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9️⃣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1️⃣0️⃣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1️⃣1️⃣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之前生产/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满足国标怎么办?

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企业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消费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新规实施后如何选购新车?

✅看CCC认证

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看产品合格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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