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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泄密,被3个群转发,近百名同事无人制止……追责!
  • 发表时间:2025-12-22
  • 文章来源:保密观

1218日,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主管主办的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公布一则案例:

某单位工作人员吕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群中发布国家秘密信息,先后被3个微信群转发。而这3个群中近百名同事,竟没有一人出面提醒制止,漠视国家秘密信息全面扩散。最终,吕某及3个微信群管理员均被追究相应责任。

纵观近年发生的工作群失泄密案例,其背后都隐藏着群成员及管理员事不关己的漠然心态:我只是转发,内容不归我负责。”“别人发群里的,与我无关。”“我只是管理员,也要担责吗?深究根本,在社交媒体工作群这种线上工作场景中,工作人员容易因管理责任缺位、护密意识缺乏、制度机制缺失三重因素,滋生事不关己的态度,最终人人高高挂起

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因此,一旦发现失泄密风险隐患,都有义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机关、单位应当坚持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压实保密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保密观、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6—219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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