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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法院召开2025年度两级三评互动评查会
  • 发表时间:2025-10-20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当前审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有哪些?发回改判案件折射出哪些司法理念与能力问题?如何通过精准评查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10月19日,晋城中院召开2025年度“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评查会。会议聚焦四件具有裁判规则意义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通过层层剖析与深入互动,探寻案件裁判的最优解。

会议伊始,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毕东首先亮出了2025年前三季度的审判质效“成绩单”。这份详实的通报,既全面展现了审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与显著成效,也客观精准地指出了在审判质效方面仍需发力提升的关键环节,为后续会议精准聚焦问题、优化审判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清晰的行动导向。

“一审法官存在不敢认定事实、不敢大胆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倾向,影响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裁判所引用的关键法条应在法官说理部分完整展示,避免在结尾堆砌法条,要着力提升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

为开好这次互动评查会议,晋城中院于今年9月组织两级法院资深法官,对按比例随机抽取的100件一审生效案件进行了两轮交叉评查。会上,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凌云对前期交叉评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剖析。

随后的案件评查环节,气氛严肃而热烈。毕东就评查案件的基本案情及两审争议焦点进行了简要介绍,一、二审承办法官分别围绕各自裁判的逻辑推演、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展开了充分说明与深入交流。

“在审判实践中,当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方抗辩达到使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要考虑举证责任仍在原告一边……”

“我们认可二审的改判,这个案子对于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一定的探讨价值,这是我们今天参会的目的所在。”

“一审法官当时的裁判思路,可能是着眼于能否一次性解决纠纷,但二审经过综合衡量,认为仍有必要通过改判来进一步明确规则,厘清法律关系。”

会场内,观点的碰撞不时迸发出智慧的火花。一、二审承办法官或引据法典,或剖析情理,围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精准适用法律规则”之间的平衡,展开了既有交锋又有共识的深度讨论。

发改案件评查不仅是审判质量的“检测仪”,更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的“引路标”。基层法院院长立足四个案子三方面问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维度展开深入剖析。

“办理工伤案件时,法院应当更好地遵循立法精神,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核心,不机械适用规章。同时,法院也应当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推动其依法履行支付义务,避免程序问题损害劳动者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院在审理仅有转账凭证的借贷案件时,应该严格把握举证责任。明确仅凭转账记录不能完全证明借贷关系,原告必须就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这样才能明确立据存证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在借贷活动中规范立据,防范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及买卖合同案件中,涉及发票纠纷的问题尤为常见。今后,法院应当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通过常态化业务交流、类案审判指引等方式,统一两类案件中涉及发票纠纷问题的裁判标准。同时,也要强化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作,借助专业意见准确认定发票开具义务及可行性,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提升审判质效。”

晋城中院审委会委员开门见山、直指要害,逐案向承办法官提出点评意见。委员们精准“问诊”,直击审判实践中的堵点与难点;联合“会诊”,共同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辨症“施治”,细化形成一系列审判能力提升举措,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开出了一剂剂精准的“对症良方”。

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郝玉震作总结讲话。他表示,此次“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了案件深度“把脉问诊”、问题“当场揭短”、经验“即时共享”、难题“共商共研”,取得了统一裁判尺度、精准定分止争、回应群众司法期待的良好成效。

就如何提升案件质效,他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坚守“公平正义”初心,锚定审判质量核心方向。要锻造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敏锐洞察力,紧紧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加强审查,由表及里、抽丝剥茧厘清事实发展脉络,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和事实主要矛盾,察微析疑,精准界定实质法律关系,最终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

二是坚守“法治信仰”本色,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要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以“跳出法院看法院”的宽广视野促进形成对案件法律适用的价值判断。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也要在履职办案中了解社情民意、积累社会经验。

三是坚守“如我在诉”意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将抽象的司法正义需转化为具象的个案公正,实现“既定分、更止争”。在审理过程要强化“一槌定音”,一审应推进“争议焦点归纳+举证责任示明”,提高效率;二审须确立“能改不发、能判不等”的规则。办案中秉持同理心,分析当事人实质诉求,使裁判结果符合公众普遍期待。

帷幕虽已落下,回响犹在耳边。此次评查会不是终点,而是深化案件质效管理的新起点,全市法院将以此会议为契机,着力做好评查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提升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司法责任,让评查结果真正成为法官能力的“磨刀石”与审判质效的“推进器”,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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