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法院
《“三领四融”的沁法效应》党建案例
被最高人民法院
评为优秀案例!
全省法院唯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对各级人民法院在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中,形成的体现法院特色、适应公正司法需要、符合党建工作规律、实际效果较为明显的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案例通报表扬。沁水法院《“三领四融”的沁法效应》案例成功上榜、喜获表扬!
“三领四融”的沁法效应
——沁水法院党建工作案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全国模范法院的沁水法院始终把机关党建摆在突出位置,持续践行“三领四融”党建工作法,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三领”明方向
人民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通过明确党组、支部、党员三个主体的职能定位,确保沁法党建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党组领航。党组带领全体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围绕“公正与效率”扬帆远航。“把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专题研讨等强化理论武装。“管大局”:连续四年出台并落实“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历山交流会”,两省三级共15家法院、专家学者共商环资审判,共护绿水青山。“抓落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支部领跑。支部在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赛道上持续领跑。总支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实施《党支部星级创建实施考核细则》,结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在“七一”前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评定。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围绕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推进支部品牌建设,以支部党建品牌效应带动立案、审判、执行、政务等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党员领先。党员在发挥模范作用、优化审执质效、保持清正廉洁的征途上奋勇争先。党员法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涉案金额过亿的虚假诉讼案、涉整村搬迁索赔案等一批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党员干警争先参加“文明交通岗”“沁水半程马拉松比赛”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为沁水文明县城创建贡献力量。
“四融”亮品牌
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沁水法院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激励各支部争先进位,以品牌培树激活基层党建的活力,实现了一支部一品牌。
“严暖融”带队伍强根基。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就是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院的责任。清单化落实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县清廉机关示范单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严肃问责。“暖”就是践行“保姆”式服务理念。在职级晋升、表彰先进、福利待遇、后勤服务等方面倾心保障每一位干警;强化便民举措,推行立案容缺和节假日、夜间预约开庭,为特殊群体及涉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诉服、调解中心提档升级。“严暖融”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好快融”优质效提公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要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效率服务服从于公正,‘快’必须以‘好’为基础”。“好”就是案件质量好。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力争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降低上诉率;积极参加市中院“两级三评互动”,发挥法官专业会议、审委会职能,发改率持续下降;大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不断提升。“快”就是办案效率高。深入推进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速裁团队跑出“加速度”,办理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全面落实《执行实施类案件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快执团队办案高效率,案款发放7日内完成。
“树理融”解纠纷促治理。深挖赵树理文化精髓,将其与审判工作有机融合,提出“树理融”品牌。巧用“树理”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设立树理调解室,运用“五先五后”调解法,推行“三长会商”机制,先后妥善处理坟冢被冲案、员工拔河死亡案、婴幼儿溺水死亡案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相关做法在全市推广,被省、市、县媒体转载,并在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活用“树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灵活运用树理文化中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加大对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老何工作室的“和”“督”“修”“化”职能,有效遏制案件快速增长。
“桑榆融”发余热保幸福。充分考虑老干部特点,组织开展力所能及的政治学习和党建活动,办好“夕阳课堂”,做好“送学上门”,激励老干部发挥自身余热,聘请多名退休党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助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在党建引领下,逐渐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沁法队伍,审执质效上,精益求精追求好、坚定不移保持快、多方探索寻求优成为行动自觉,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达标,93.75%指标优于参考区间,持续领跑全省,“沁法人只争朝夕,领跑者舍我其谁”的昂扬氛围蔚然成风。
来源:沁水法院、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