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玉米销售繁忙时节,李某焦灼地望着堆积在租赁场地内颗粒饱满的玉米,连续阴雨天气,每多一天的滞留都面临玉米降价或腐烂的风险。原因是一辆堵在通往场地道路上的机动车,一场因“挪车”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正式立案。
玉米等不得,民生拖不起。立案后,法院干警主动出击,迅速联系双方,以“背靠背”方式深入了解矛盾根源与核心诉求,得知这一切是源于双方协调租金未果后,出租方以车辆堵路的“物理封锁”方式施压。经调解发现,双方并非想关系彻底决裂,而是在价格调整的节点上僵持不下,这为调解留下一线生机。
聚焦纠纷症结,寻找共赢解方。倾听双方诉求,出租方讲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明确及经营成本攀升的压力,承租方则焦虑于眼前滞销的玉米与合同预期稳定的渴望。经再次进行调解,一方面指出出租方采取堵路行为的违法性:“维护自身权利,绝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堵路维权极易滑向侵权深渊。” 另一方面,也充分理解并引导承租人正视市场变化带来的合理价格浮动空间。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轨道,在现有合同框架内达成调解。
时间就是公正,效率彰显担当。一周后,双方握手言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金依据当前市场实际状况进行了调整。一份调解书,既守住了契约精神的底线,也回应了市场规律的呼唤。
堵路的车辆挪开了,积压的玉米得救了,法律也像一粒种子,播撒在群众心中。陵川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解群众之忧、群众之难,让每一份耕耘的收获都能安然抵达——就像那终于走出困境、重焕生机的玉米,在法治的阳光下,颗粒归仓,闪耀着希望的金黄。
来源:陵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