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午后,
沁水县人民法院嘉峰法庭
树理调解室内
一场特殊的调解
正悄然推进。
这里格外安静,
聋哑女士王某与手语翻译老师
指尖快速翻飞,
传递着无声却厚重的诉求。
我们一起来看~
基本案情
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24年4月,刘某驾驶某牌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车上乘坐王某)相撞,造成妻子王某受伤,交通警察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夫妻二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刘某所驾驶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办理了交强险。由于张某年龄过高,其妻子王某系聋哑人,关于赔偿事宜,迟迟没有进展,遂夫妻二人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沁水县人民法院嘉峰法庭。
调解过程
法官得知夫妻二人情况后,为其提供立案绿色通道,积极联系刘某及保险公司进行调解,并请来了专业的手语老师提供翻译和心理支持。法官详细了解王某受伤情况,并对是否需要伤残鉴定进行释明,刘某与保险公司得知夫妻二人情况,也积极予以配合。在多方努力下,保险公司给付了王某17000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调解结束后,王某向承办法官伸出大拇指,用无声的“感谢”表达其内心对法庭提供的“说”得清楚、“听”得明白的无障碍诉讼服务。
结 语
弱有所扶,情法相融。从细致的前期立案,到温情的沟通方式,再到专业的调解流程,在这样特殊的案件中,每一个环节都彰显着司法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沁水法院将一如既往地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助残绿色通道的畅通无阻,有效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待。
来源:沁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