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
承载着时间与记忆,
每一株古树都是时光的“活档案”,
年轮里刻录着地域变迁的记忆,
枝叶间流淌着乡土文化的血脉。
它是时光的见证者,也是历史的传承者。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阳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对树龄达1000年的古桑树发布司法保护令,以禁止条款的方式从前端制止破坏古树的行为,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护盾”。
仪式现场,阳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副院长李永军详细阐述了古树的历史意义与生态贡献,并表示该院将以此次保护令发布为契机,以司法“硬约束”为古树撑起“法治保护伞”,以法律之盾阻挡破坏之手,让每一株古树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然生长。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云峰发布古树名木公益诉讼倡议书;县法院副院长马谭胜宣读《司法保护令》。
在大家的共同参与下,《司法保护令》正式揭牌。该保护令以禁止性条款为核心,严格禁止砍伐、损毁、擅自移植、刻画钉钉、堆放垃圾等破坏性行为。
阳城县寺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郭向芳感慨道:“司法保护令为这棵‘镇乡之宝’提供了最权威、最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后我们将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守护千年古桑的‘根’与‘魂’!”
阳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高军龙:“保护令的发布标志着阳城县古树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未来将紧扣‘五大行动’,共同为古树保驾护航。”
阳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白兵胜强调: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千年古桑树《司法保护令》是阳城县政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其进行最高规格的保护。保护令既是“宣誓书”也是“动员令”,希望大家主动作为履行法治义务,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强化宣传厚植法治信仰,共同守护好这棵珍贵的“绿色活化石”。
随着《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千年古桑正式纳入司法保护体系,标志着其生态与文化遗产价值得到了司法层面的强化保障。
仪式结束后,大家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以通俗语言讲解破坏古树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法检干警还创新开展了“我与古桑合个影”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群众与千年古桑合影留念,在互动中传递“古树不仅是树,更是需要共同守护的生态文化遗产”的理念。
“以前只觉得这棵树年纪大,今天才知道它受法律保护!”参与活动的村民感慨道。许多群众表示将自觉抵制破坏古树行为,争当古树保护的“宣传员”和“守护者”。
当司法力量介入古树保护,意味着每一道年轮都有了“守护者”,每一片绿叶都承载着“法治承诺”。此次古树名木保护行动,不仅仅是挂上保护牌、发布司法保护令的“规定动作”,更是一次对全民保护意识的“唤醒行动”。今后阳城法院将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阳城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