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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被告人家中的临时公诉席——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彰显法治温度
  • 发表时间:2025-08-26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我醉驾后因病瘫痪在床,实在去不了法院开庭,检察官,您能不能帮帮我?”一起因醉驾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司某向检察官哽咽的诉说。说起司某,检察官回想起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司某因为生病下不了床,我们经过核实后,为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案件办理进程,特意将告知、讯问、认罪认罚等程序搬到了司某家中。”

了解到司某的诉求后,检察官及时与法院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详细地向法院说明了司某的特殊情况,在准备充足的前提下,于2025年8月21日联动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了位于泽州县某村的司某家中。

一张方桌、几个矮凳,组成了一个简易却不失庄严的临时法庭,让严肃的司法活动透出浓浓的温情。

庭审现场,虽然没有高悬的国徽和庄严的审判台,但法庭的庄严却分毫未减。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官主持庭审,所有程序依法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证人出庭、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一丝不苟,确保了程序的规范与案件的公正。

法亦有温,司法者有情。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到乡村百姓家,转变的是场所,不变的是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坚守。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和法官并未立即离去,而是关切地询问了司某的身体状况和后续治疗情况,并结合案情,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传递司法关怀。

此次入户庭审,是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写照,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融入司法实践的真实缩影,也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追求的积极回应。

下一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举措,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百姓的心田。

来源:泽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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