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和行政机关的督促下,我们已经购置了隔油池,重新改造了雨污管道,并且已经办理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现在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我们也按照要求进行了改造,加建了污水检测井,办理了排水许可证”,这是近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时,所在辖区餐饮酒店和医疗机构等负责人的现场介绍。
前期摸排
2024年7月,高平市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多年来,该市仅有4家单位办理过“排水许可证”,其余大量从事餐饮、医疗活动等企事业单位,均是在未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设置专用检测井,且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向城市管网排放污水,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风险。
履职过程
该院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排水户存在雨污混流情况,有的饭店无隔油设施,餐饮污水无任何过滤和沉淀便直接流入下水管道;有的长期未进行有效维护,预处理设施积满油垢,起不到相应作用,严重影响城市人居环境。该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推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办案过程中进一步发现,辖区内住宅小区商业楼和自建房较多,且房屋多为租赁,现租客对排水管网建设情况不明;房屋建设年代参差不齐,地下管网错综复杂,排水管道去向不明;同时由于法律普及不到位,很多商户对办理排水许可证存在抵触情绪。而且相关行政单位存在审批、日常监管、处罚职能交叉等问题,各家职责需进一步厘清,办案存在一定困难。
对此,该院与相关行政单位人员共赴对口上级部门学习取经,联合各监管机关召开磋商会,厘清职责,促使主动认领任务,推进监管履职工作。同时联合行政机关与商户代表开展座谈会,说明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必要性,督促加快办理力度。
履职成效
各行政监管机关相互配合,向全市大型的餐饮、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先期下发了限期办理通知书,同时主动服务,入户检查雨污混流,指导安装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检测设施,检查合格后督促其办理证件。先后共有30家餐饮、医疗单位办理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确保了按要求排放污水。同时,已办用户带动其他排水户主动申领办理许可证,一项多年基本未开展的业务重新启动,并步入常态化治理。为城市污水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守牢了生态环保底线。
排水许可证是城镇污水的“健康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21条对此早有明确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今后,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检护民生”活动,深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做好整治城镇排放污水工作,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高平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