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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密证据链击穿翻供谎言 ——泽州县检察院斩断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黑手
  • 发表时间:2026-01-28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工程建设领域物资监管缺位易滋生职务犯罪,2025年12月8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泽州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光伏项目职务侵占、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终审判决:项目材料员李某林数罪并罚获刑六年六个月,光伏组件回收人员许某友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六个月。该案历经多轮诉讼,泽州县检察院以严密证据链驳斥被告人翻供与无罪辩护,深挖遗漏犯罪并补充起诉,精准指控犯罪,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2026年1月8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分析会,以该案为典型复盘办案得失,为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物资监管漏洞、护航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指引。

该案源于一场因网络赌博引发的贪念。2023年2月,李某林受聘为晋城市某光伏二期项目材料员兼施工一队队长,手握材料领取、保管核心职权。因沉迷赌博债台高筑,他竟将黑手伸向保管的全新光伏组件。2023年4至5月,他联系回收人员许某友,两次运走30箱组件,获赃款62万余元,而该批组件实际价值达86万余元,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2024年1月,企业负责人报案。同年3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林涉嫌职务侵占罪,许某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批捕,2人在讯问中供认不讳,泽州县检察院依法作出批捕决定。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名被告人双双翻供:李某林辩称出售组件是冲抵项目垫资,辩护人提交转款记录主张系民事纠纷;许某友称交易有电子版买卖合同,对组件来源不知情,否认犯罪。

翻供背后,一起隐藏的诈骗案也浮出水面。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收到受害人赵某枝的立案监督申请,其被李某林以工地用油、发工资等名义借款17万余元。检察官深挖发现,另有6人被以相同理由借款20余万元,所有款项均被李某林填补赌债,属“以借为名”的诈骗。2024年6月,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李某林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针对翻供,检察机关聚焦证据核查,层层拆解谎言。梳理李某林全渠道资金流水、核实其与企业负责人资金往来、调取与许某友聊天记录,均无“电子版买卖合同”痕迹。退回补充侦查后进一步查实,双方资金往来系空转,企业已足额发薪,“项目垫资”纯属虚构。

检察机关综合证据认定:李某林无垫资事实,非法占有故意明确,构成职务侵占罪;许某友作为专业回收人员,低价收购且教唆李某林销卡避查,翻供无依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诈骗罪尚在侦查,2024年8月,检察机关先就两罪提起公诉,同年10月,泽州法院一审判决二人有罪。

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需合并审理诈骗犯罪,裁定发回重审。其间,检察机关查实李某林系失信被执行人,诈骗款项均用于赌博、消费及还债,主观恶意明确,于2025年6月补充起诉诈骗罪。同年7月重审开庭,面对无罪辩护,公诉人严密举证质证,法院再次支持指控。2人不服再上诉,晋城中院于同年12月8日终审维持原判。

该案的公正判决,严厉惩处了侵企犯罪。2026年1月8日,泽州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典型召开案件分析会,承办检察官分享办案经验时表示,犯罪嫌疑人翻供不可怕,关键要做好证据审查工作。此次办案为检察机关办理工程建设领域侵企犯罪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以司法履职切实守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山西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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