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大量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而速裁庭作为基层法院提质增效、简案快审的关键部门,是落实繁简分流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在提升审判效率、减轻群众诉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5月25日上午10点,晋城综合广播法治专栏节目——《公平的声音》邀请阳城法院立案庭法官吕翔丽,通过案例说明阳城法院速裁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解读速裁庭的职能定位、工作模式、经验做法以及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为何设立?何为速裁?
揭秘“快车道”的初衷与职能
速裁庭的设立初衷,一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通过程序简化、流程提速,快速消化大量简单民事案件,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减轻群众诉累,打破传统诉讼周期长、流程繁琐的壁垒,让群众“少跑腿、少等待、少花钱”,实现纠纷快速化解;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高效便捷的审判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四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速裁庭主要审理案情相对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小额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
案例一:三车连环相撞 多案联调一次性快速解纷
2024年6月,王某无证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某路段红绿灯交叉路口等待绿灯信号起步左转弯过程中,遇有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来,相遇中两车相撞,郭某车辆失控后向后溜车又撞于后方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前部,造成郭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郭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潘某无责任。郭某将王某、潘某及潘某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均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共计6万余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王某也就本次事故给其造成的损失另行起诉,要求郭某及郭某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受理这两个案件后,发现案件事情较为清楚,但王某、郭某均对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主张的损失存有异议。阳城法院速裁庭始终坚持快审快调、便民利民、实质解纷的核心办案理念,严格依照交通责任认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脱保车辆法律规定厘清权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采取合并梳理、统筹调解、双向抵扣、一次性了结的一体化化解思路。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集中调解,引导互谅互让,向王某释明车辆交强险脱保法律后果,并逐项梳理双方各项赔偿明细,对合理的损失部分予以确认,相互抵扣后提出最终差额赔偿方案,各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接受调解方案,愿意及时化解纠纷。另一车主潘某因车辆损失较小,经询问自愿放弃向王某及郭某主张权利。双方损失相互折抵后,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项外,王某个人支付了郭某一万六千余元。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及时履行了赔付义务,案件彻底化解。
本案全程简化流程,采用多案联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短时间内促成各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书面调解赔偿协议。充分发挥了速裁程序简便高效、灵活便民的优势,原本需要两次甚至三次开庭、裁判、履行的纠纷,通过速裁统筹多案联动调解使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大幅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审判资源同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案例二:依托多元解纷机制 五步调解法化纠纷
2025年5月,被告陈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析城大道某个红绿灯路段,与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当即住院治疗。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负主要责任,陈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李某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及陈某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案依托“法官+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由专职调解员介入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员认真倾听各方诉求,从情理角度“劝”导各方,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各方理性看待纠纷。法官向三方当事人清晰讲解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明确无证驾驶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的垫付义务与法定追偿权。引导矛盾双方互谅互让,求同存异,促事和案了。经调解,被告陈某自愿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两万余元。被告某保险公司自愿在保险限额内将上述赔偿款项先行支付给原告李某。被告某保险公司享有向被告陈某追偿的权利,被告陈某自愿按月分期返还被告某保险公司上述款项,并约定了每期具体返还金额。
本案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在“听、劝、讲、促、顺”五步调解法共同作用下,使案件得以快速、彻底、平和的解决。调解员发挥群众工作优势,运用社会经验和沟通技巧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官提供权威法律指引,两者互补,以专业释法+耐心沟通的方法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以合理方案平衡利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三:小案不小办 温情司法跨越千里阻隔
郑某系晋城阳城县人,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工作,杨某系宁夏本地人,原先在郑某所在的工作单位后厨做饭。2017年,郑某以老家房子装修急需用钱为由向杨某提出借款。后杨某通过银行卡向郑某转款10000元,郑某向杨某偿还了3000元后,郑某回到晋城本地工作,因剩余的7000元借款未还,杨某多次向郑某联系催要,但郑某拒接电话,杨某提起诉讼。
杨某系宁夏某偏远乡村回族老人,案件办理中语言沟通困难,缺乏诉讼能力也未委托代理人,杨某也无法提供郑某的居住地址致应诉手续难以送达,本案按常规诉讼程序组织调解、开庭均存在障碍。法院经多方打听联系到郑某,通过多次沟通促成双方私下达成还款协议,并以定期提醒督促郑某按约还款方式最终化解本案纠纷,原告杨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这起案件是速裁工作的一个缩影,标的额不大,却牵扯了跨省、跨民族、老年人诉讼、沟通障碍、送达难等多种因素。速裁庭很多都是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金额不大的民间借贷。但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的“小案子”,连着民心,关乎民生,考验着司法的温度与效率。这起案件中,法院采取定期跟踪督促、柔性沟通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减轻异地当事人奔波诉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主协商的意愿,帮助诉讼能力薄弱群众,解决语言不通、程序不懂等现实难题,让偏远地区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节目最后,吕翔丽还提到,下一步阳城法院速裁庭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不断优化便民办案举措,以更快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