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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年书院听“和”的回响
  • 发表时间:2026-06-04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晋城脚下这片土地,便藏着法治“和”文化最生动的素材:从程颢“力役相助、患难相恤”的治泽遗风,到乡间地埌“有石为上,无石为下”的朴素确权,从申明亭“里老理断”的调解基因,到二十六通息讼碑里刻着的止争理想——它们不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至今仍在太行烟火里跳动的脉搏。

6月2日,程颢书院古朴清幽、书香犹存。千余年前,北宋大儒程颢于此主政设教,“编伍保、睦邻里”,以伦理教化涵育一方醇厚和风;千余年后,同一方庭院里,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讲堂搬进先贤故地——“和启太行 法润泽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系列讲堂在此开启。一场融法理、人文、古智、新治于一体的思想交流盛会,伴着青砖黛瓦间的书香,徐徐启幕。

本次活动特邀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硕才到场指导。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应邀参加。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子良、讲师陈川,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志林出席活动并作点评。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生出席活动并讲话。

讲台上:十一个故事,同一种回响

来自全市法院的11位法官代表依次登台,娓娓道来。他们用充满烟火气息的办案故事,作答于古院檐下,向千年太行叩问调解之道。

书院内,讲述声温润而有力。11个故事,虽案情各异,却回响着同一个旋律——“和”。

市中院立案庭庭长  张沁萍

老四合院里的两家人因宅基地纠纷闹了近二十年,他们怨恨纠缠,你来我往,今天你修房我挡路,明天我修房你也拦,甚至闹出人命。他们被情绪裹挟,只记得祖辈间结下的“仇”,却忘了先祖们同样留给他们的“解”。古村老墙上的“拐弯抹角”早已昭示:邻里间争是没有尽头的,互让互助才能越来越好。老祖宗早就在墙上刻好了答案,当你记起来的时候,路自然就宽了。

周子良点评:法官找到了这种植根于晋城大地的集体记忆,并将其作为解开两家人心结的一把钥匙。以文化浸润化解了代际恩怨,为同类涉相邻关系、涉传统村落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良好示范。

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然

原被告为了一棵长在地埌间的秋树对簿公堂。法律虽规定了收益权,但树是自然生长,法条与现实间存在缝隙。若机械裁判,法理虽通,民心难平。在田间地头,我听到了一句当地的俚语:“有石为上,无石为下。”这句话背后,不仅是千百年来太行山民对物权归属的朴素共识,也是乡土社会对“界”与“理”的独特认知,更是我处理此案的关键所在。

周子良点评:“有石为上,无石为下”这八个字,是太行山的石头教给百姓的定分法则。法官摒弃机械司法,没有止步于“定分”,而是追求“止争”。既尊重了风俗所体现的物权归属规则,又通过善意体谅体现了司法温度。

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    钰

一起酒后失手致妻死亡的案件,让两个家庭坠入深渊,老人养老无着落、孩子成长无依靠,在尖锐的矛盾下,法官多次登门听委屈、建信任、化对立。最终被害人父母在法庭上说出:“能轻尽量轻,让他早点出来好好抚养孩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就是司法修复最好的精神内核。以和为贵,不是无原则妥协;慎刑恤民,不是纵容犯罪。而是通过耐心调解,修复破碎的亲情伦理与失衡的社会关系。

周子良点评:刑罚的目的不在报复,而在教化、抚慰与重建秩序。法官在本案中放下卷宗、上门倾听,让丧女之痛有处宣泄;释法明理、协调援助,消解不信任。被害人父母最终一句“能轻尽量轻”,正是“慎刑恤民”最朴素的回响。

市中院行政庭法官  钱玉霞

“循物情之自然,即能知是非之所在。”程颢的断案智慧穿越千年,点醒了困局中的我们:虚构的事实,永远逃不开生活逻辑的漏洞。表格中有一户一家五口全部列在工资表中,工种都是钢筋工,包括刚满20周岁的女儿,明显违背行业常理。最终11人主动承认虚构事实撤回投诉。谎言退场,真相方显,司法的终极意义在于让每一份真实的辛劳都被尊重。

周子良点评:法官坚决摒弃机械司法思维,摆脱对残缺书面证据的片面依赖,依托先贤“以常理辨真伪”的断案智慧,秉持“视民如伤”的司法为民初心,让司法公平正义兼具刚性力度与民生温度。

市中院执行二庭庭长  任军亮

被执行人的儿子小张主动拿出自己全部的勤工俭学积蓄,四处奔走只为替父还债。我说你从法律上没有还款义务,小张却说:“虽无法律义务,但他是我的父亲。”我将张某的家庭困境告知申请人安某,安某体恤其实际困难,主动减免利息。执行要做的不仅是查封扣押,更是在法理缝隙中修补破损的信用,让司法真正成为化解矛盾、挽救关系的桥梁。

陈川点评:面对长达五年、双方家庭均陷入绝境的执行僵局,法官拒绝机械执法,巧妙将传统信义美德与现代法治要求融为一体。唯有将法治刚性与乡土信义深度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善意文明执行。

城区法院凤台法庭庭长  张沁艳

绿化公司未批先占村集体土地,3180棵树已成林,判令移除于法有据,可生态损失谁来承担?《中庸》有言:“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调处纠纷不能只盯着“输赢对错”,更要兼顾法理、情理与公共利益。最终判令被告支付土地占有使用费,对一次性移除全部林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明是非、守底线,更要顾大局、求共赢。这正是太行的中和之道。

陈川点评:“明事、明理、明心”的办案路径,成功引导双方从“争对错”转向“找办法”。在侵权事实清晰的情况下,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依托“明道调解”妥善化解纠纷。审判工作不是机械裁判,在法律正确适用的基础上,仍有更高的目标追求与可为空间。

泽州法院高都法庭庭长    霞

“我不要钱,就想把祖坟护好,给列祖列宗一个交代。”老人的回答令人动容,祖坟是家族的根、孝道的象征,他的真实诉求是“心安”,是“慎终追远”的文化责任。我们以“慎终追远”的道理开导对方:“你种地合法,但坟地是人家的根,将心比心,你也希望百年后有人守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陈川点评:法官以老人“心安”的核心诉求为切入点,唤醒双方对“慎终追远”的文化共识,并灵活将当地乡规民约引入调解。基层矛盾调解不是非黑即白的抉择,在法理框架内平衡利益,赋予法律应有的乡土温度,才能解开群众心结。

高平法院立案庭庭长  尚瑶瑶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是硬的,但人心是热的,文化是活的。一百年前的老百姓,为什么要把“息诉”刻在石头上?不只是为了记录一个结果,更是为了教化一方百姓。我拿出古中庙《魏西里息讼碑记》的照片,碑上刻着“和乡党以息争讼”。临走,老张回头说:“法官,其实我们不是真想打官司。就是一口气,怎么也咽不下。今天,气顺了。”

王志林点评:息讼碑刻中的解纷智慧,内化为法官追求一方乡土和谐的司法责任感。特别是避免生硬严肃的法律语言,而多用当事人更易接受的生活语言,引导各方“撒气”“知错”“有台阶下”。

阳城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丽云

“在那起学生烫伤案中,我们看到了‘一案结而多案生’的风险,也找到了‘一案解而多纷消’的钥匙。”借鉴申明亭“调解前置”的智慧,将未被列为被告的保险公司引入调解程序,既避免了学生家长的奔波之苦,又避免了学校陷入连环诉讼的泥潭。案结事了后,北留法庭并未止步于此,还向县教育局和学校制发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司法追求的目标,不是把法庭变成战场,而是把风险化解在萌芽。

王志林点评:面对多方责任主体之间的推诿回避难题,承办法官从“申明亭”的“调解前置”智慧出发,避免了“一案判而另案生”的诉累,并采用司法建议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发挥了司法推动社会治理的作用。

陵川法院王莽岭法庭庭长    晶

太行的“和”,不是江南水乡的柔美,而是刻在石头上的硬朗——懂争的代价,所以让;知硬的后果,所以柔。法官调解时先摆老理:“共用路上堆石头,乡亲们能服你吗?往吃水井倒脏水,换作你能答应吗?”两人低头不语。和解后,叔叔建房时侄儿主动帮忙,侄儿农忙时叔叔照看家里。争来一时气,让来一世安。

王志林点评:因房屋营建产生的叔侄相邻纠纷,承办法官敏锐发掘本地“十圈洞六尺巷”典故资源,通过以文化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化解。纠纷和解,最好的资源就在本地的历史记忆当中。

沁水法院执行局局长  段文佳

我们从树理作品和创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五先五后”调解工作法,就是“先看戏后说事、先算账后了事、先放气后说理、先把脉后治病、先戴帽后和好”。判决不落地,群众心不安。执行和解是诉讼调解的延伸,更是第二次化解矛盾的关键战场。老张握着法官的手说:“是你们救了我和我的工人们。”

王志林点评:执行工作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本案承办法官运用“树理智慧”,抓准各方痛点促成分期执行,既护住群众“血汗钱”,也守住基层治理“和谐根”。面对僵局,积极努力、因势利导,就可能找到平衡点。

檐下语:风把“和”字吹遍太行

古院寂静,思潮翻涌。11位法官的深情讲述与3位专家的精辟点评落下帷幕,院内掌声经久不息。

“法治的真正生命力,从来不止于严谨的法律条文,而是植根在烟火人间的现实纷争与百态民生中。”王永生说,“这一桩桩、一件件鲜活案例,深刻践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溯源古法、扎根乡土、体恤民生,让千年德治文脉与新时代法治理念深度交融,让每一次矛盾调处、每一起案件办结都兼具司法力度、文化厚度、民生温度。”

王永生在讲话中由衷感谢各位专家的倾情指导。她指出,专家们立足现代化治理高度,夯实了“古智今用”的学术根基,启迪了“晋城样板”的实践之路,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与富有价值的思想指引。

最后,她寄语晋城法院干警:今日书院雅聚,既是对话古今的思想盛宴,也是回溯初心的精神洗礼,更是担当使命、蓄力前行的全新起点。希望大家以此次讲堂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高度的文化自信,深耕晋城本土千年法治文脉,融古法乡韵于司法实践,注人文温情于秉公裁量,以和促调,以和息讼,以和止争,让中华传统调处智慧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历久弥新、焕发新颜。

活动后:一堂课散去,一片林正长

话别时分,夕阳洒在书院的檐角。法官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意犹未尽。

有人问起那通息诉碑的具体位置,想去亲眼看一看;有人约着“五先五后”的调解法能不能开一堂分享课;也有人提议,改天一起去郭峪古城的申明亭走走。

法官们感慨道:“今天听到的这些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中华传统法治文化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富矿’。把‘和·太行’品牌扎扎实实做下去,就是我们这代人的使命与担当。”

和启太行,法润泽邦。新征程上的晋城法院人,将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和·太行”品牌理念为指引,深植文化之根,善用调解之媒,让“和”的种子在太行大地生根发芽,让公平正义不仅有法治的力度,更有文化的温度,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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