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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政法】人民公安报:温情调解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 发表时间:2025-05-30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案件回放】

父子冲突引发赡养纠纷

今年1月,山西省阳城县东冶镇年逾八旬的李大爷突发疾病,半身不遂卧病在床。李大爷早年丧偶,他的两个儿子协商后决定采取轮流照料的方式赡养李大爷。轮到二儿子小李家时,起初一家人相处还算融洽,然而随着照顾老人的压力与日俱增,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的摩擦越来越多。2月中旬的一天,小李在准备餐食时出现疏忽,引发李大爷不满。面对父亲的指责,积压多日委屈的小李出言顶撞,父子二人爆发激烈冲突。

阳城县公安局东冶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后,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分别与父子二人沟通交流。李大爷哭诉自己被当成累赘,不仅住院费用儿子不想出钱,平日里还常遭受言语暴力,因此坚决拒绝小李继续照顾,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以便雇人照料自己。小李觉得十分委屈,称自己既要挣钱养家,又要照顾父亲,精力实在有限,将父亲接到家中已经尽到了义务,不愿再额外支付费用。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此后,民警联合律师、村干部等多次上门调解,劝说双方互相包容,又依据民法典详细讲解赡养义务,同时还详细说明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近3个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案情分析】

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更是义务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小李不仅应当在生活上对父亲进行悉心照料,还负有经济供养和给予精神慰藉的责任。李大爷索要赡养费的诉求合理合法,这里的赡养费涵盖日常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必要开支。倘若小李拒不支付,李大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警支招】

换位思考开展沟通交流

李阳光(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局东冶派出所指导员):

当家庭内部因为赡养问题产生矛盾时,各成员应当换位思考,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开展沟通交流,切忌采取情绪化行为导致矛盾升级,而应主动寻求社区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等力量介入协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与家庭和睦。

来源:人民公安报、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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