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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造谣被拘留 ,“一看二查三辨”判真伪
  • 发表时间:2026-09-15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案件回放

近日,泽州县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帖文,称泽州县某村发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事件、迅速引发部分网民关注。

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向相关部门多方核实,辖区内未发现所述事件,该帖文内容纯属虚构。民警迅速锁定发布者陈某,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案。经询问,陈某供述了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虚构内容,以获取网络流量牟利的事实。泽州公安依法对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案情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编造并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陈某通过AI生成内容,将虚构情节包装为“真实事件”,以此博取公众关注,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陈某对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约束缺乏充分认知,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属性,任何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干扰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警支招

泽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郭亚鹏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AI工具更不能成为造谣“帮凶”。广大网民可从以下方面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一看叙事逻辑,虚构警情类内容常呈现细节过密、情节离奇的特征,且缺乏可核验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案单位信息。二查信源渠道,对非官方认证账号发布、无明确作者署名且无正规媒体转引的内容保持审慎态度,优先采信官方通报与权威媒体报道。三辨发布动机,凡内容煽动性较强、刻意渲染神秘色彩者,应审慎判断其背后是否存在流量牟利意图。如遇可疑信息,可通过网络举报平台或直接向属地公安机关反映,切勿自行转发扩散。

来源: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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