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是李先生吗?”
“我是晋城中院的,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您本人,需要您缴纳一下诉讼费,稍后您会收到一个链接和验证码……”
法院工作人员?缴纳诉讼费?
临近年终,诈骗分子愈发猖獗,近日,晋城市辖区内多个法院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索要“加急诉讼费”“开庭审理费”为由向群众发送收款码来达到诈骗目的。经核实,确认系不法分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名义进行的电信诈骗活动。
为防止不法分子继续以法院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院通知送达方式
第一、目前法院向当事人发送的官方短信以“12368”或“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为发件人,或直接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进行电子送达。
第二、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由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当面签收、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或由法官、法警、书记员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
二、法院各类费用缴纳
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只会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等),不会通过电话索取银行账号和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更不会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收费或强制扣款。
第二、法院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当事人直接通过点击非官方链接或者APP转账的方式缴纳诉讼费。法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会向当事人直接送达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的缴费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或者持法院的缴费通知,到银行向法院指定账户进行缴纳。
第三、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法院工作人员不会以非法院账户收取案款。
温馨提示:
接到法院的电话或短信时,请您详细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和其所在法院的庭室,仔细确认对方身份,如果无法分辨真伪,可在挂断电话后,拨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核实,以防被诈骗分子套路,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