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
关于消夏文艺晚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临时管控的通告
陵川县消夏文艺晚会将于2025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在陵川县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举办,为维护演出期间空域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消夏文艺晚会举办期间对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禁飞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系统的轻型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中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二、临时管控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24日每日18时至23时,管控区域为陵川县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及周边区域。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对违规飞行行为,将采用技术手段实施反制。该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与飞行,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表演、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临时管控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及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管控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使用无人机等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若演出时间调整,相应管控时间将同步变动,各项管控要求不变。
特此通告。
陵川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6日
来源:陵川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