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向丽涉嫌集资诈骗案的
公 告
2024年11月20日,沁水县公安局对梁向丽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现已对相关案件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凡在梁向丽处投资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支付及收取银行卡的交易明细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10月20日前到沁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完成报案登记工作。逾期未报案的投资人,相关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特此通告
报案地点:沁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沁水县公安局4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7027340
沁水县公安局
2025年9月30日
来源:沁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