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法文化
【办案手记】李亚刚:行至“羊肠”尽处
  • 发表时间:2026-01-19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本期作者:晋城中院 李亚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多次强调,要推出更多“深”“活”兼具的高质量新闻报道。去年七月,成为法院宣传战线的一名新兵后,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司法宣传产品才能既有思想的“深度”,又有传播的“活力”?

在广泛学习优秀法院新媒体作品中,一个答案渐渐清晰——那些源于办案一线、带着亲历者温度的手记,正是对“‘深’‘活’”兼具最生动的诠释。于是,在与同事多次探讨酝酿后,公众号“办案手记”栏目,便带着我们的期盼与诚惶诚恐的心情,与大家见面了。

作为栏目的策划者之一,我为其顺利运行深感欣慰;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十年的法院人,这也激发了我强烈的书写冲动——这是我的责任。当提笔之际,记忆中那个关于“放羊”的调解案便悄然浮现。


卷宗之外:一条走不出的“羊肠小道”

那叠卷宗不厚,比起办的大多案件,甚至略显单薄,但它送到我桌上时,仿佛带着一声无声的叹息。卷宗里记录的案情并不复杂:老吴与老李系同村村民,老吴每天放羊经过老李田边的小道,老李以羊群踩踏耕地为由不让老吴的羊群经过,双方摩擦不断。某日老吴放羊经过这条小道时,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因老李辱骂左手残疾的老吴“瘸胳膊”,辱骂迅速激化为厮打,导致老李踝关节骨折,鉴定为轻伤。老李向法院提起自诉,老吴被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六个月。然而,复杂的是案卷背后那条似乎没有希望的调解之路,是一条走了一年多却依然没有走通的“羊肠小道”。

考虑该案是同村村民之间因日常矛盾引发的故意轻伤害案件,妥善化解效果更好,在老李向法院控诉前及一审审理中,村干部、司法调解员、一审法官等轮番上阵,甚至启动该镇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三长会商”机制,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解拉锯战。然而,每一次调解都是从希望到失望,双方像两座对峙的山头,寸土不让。

调解这条“羊肠小道”,在一审同仁的努力下,已被踏的清晰,却依然看不到出口。作为二审法官,我接过的,是一份沉甸甸的期待和看似无解的局。这起案件,虽然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如果不能圆满处理,走出调解这条“羊肠小道”,破坏的是两家几十年,乃至整个村子和谐的氛围。

倾听复勘:踏入心中与真实的“羊肠小道”

法律的裁决固然基于事实与证据,然而,化解矛盾的钥匙,往往存在于纸面之外的边际细节。合上卷宗,我决定先倾听,再去走一走这条真实的“羊肠小道”。

去村里前,我和一审法官详细了解了调解经过及案件症结,又和法官助理李建新反复和双方沟通。电话那头,老吴委屈地说:“法官,我放羊必须经过老李家地下面的路,老李不让我走,经常骂我,那天骂我‘瘸胳膊’,我气不过才动的手,他们不同意调解,我不同意调解。”老李则是另一番说辞:“那天是老吴驱赶羊群先进到我的地里,我们争吵中,老吴用羊铲把我打伤,我住院治疗了十多天,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朴实而激动的语言下,掩盖的双方同样的艰辛与无奈。

心中有底后,我们一大清早驱车五十多公里,抵达老吴和老李的村里。车在村口停下,我们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了那条引发纠纷的“羊肠小道”。路确实是窄,路面上清晰地印着羊群的蹄痕与村民的足迹。站在此地,卷宗的文字瞬间有了温度、重量与触感。

我们还见了老吴和老李,在他们各自家中,倾听他们用激动而朴实的语言,重复着电话里说过的委屈和愤怒。听着他们带着情绪的诉说,我更加坚定了决心:司法的意义,不只是判定是非,更要弥合裂痕,让这条见证对立的“羊肠小道”,最终通向乡土的和解与安宁。

联动破局:“羊肠小道”上努力寻找出口

通过前期的工作。我心中已然有谱:单靠法槌的力量,敲不开双方的心结,我们必须重启那场“联动的接力”。我再次邀请司法调解员及村干部参与调解。

我们将调解室选在村委会。气氛依旧是紧绷的,上诉人老吴长满纹路的脸上刻满了委屈与不甘,反复强调“咽不下这口气”;被上诉人老李,则梗着脖子,认定对方“欺人太甚”。他们之间横着的是被彻底撕破的脸面和那份“绝不低头”的执念。

两名调解员和村干部极其负责且具有耐心,他们用乡音乡情,给双方掰开了揉碎了讲情理,讲述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古训。我和法官助理在一旁,一边观察着他们表情的细微变化,一边从法律的视角,给他们分析判决与和解可能给双方带来的截然不同的未来。道理双方都已明白,共识却仍难达成,偶尔争吵还会更大,于是我决定背对背调解。

“老吴啊,你知道轻伤害自诉案件,如果真能取得对方谅解,法律上是留有余地的。你想想,背个刑事案底,对孩子以后也不好。”话语戳中了老吴内心最深的顾虑。司法调解员趁热打铁,电话联系老吴的儿子,耐心进行劝导。另一边,法官助理和村干部则反复做老李的工作,“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得饶人处且饶人。”而我,则穿梭在双方之间,扮演着“法律底线”的宣示者和“情感共鸣”的倾听者。我向老李表示,即使二审维持原判,老吴也只是管制,但一旦追究了老吴的刑事责任,这个结可能就解不开了。同时,我也向老吴明确,虽然你现在有悔过态度,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对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经过数个小时的反复做工作,双方都出现了松动,那条坚硬的“平行线”,第一次出现了弯曲的迹象。我们抓住机会,提出了最终的调解方案。双方最终接受。

烟消云散:“羊肠小道”的尽头是万家灯火

当鲜红的手印稳稳地按在调解协议上时,村委会议室里那根紧绷了一年多的弦,终于“啪”地一声松开了。老吴和老李依旧没有说话,但先前那股剑拔弩张的劲头,已然烟消云散。那一刻,我知道,这条漫长的“羊肠小道”,历史一年多,终于行至它的尽头。

走出村委会,天已经漆黑,月亮已经出来了。返回市里的路上,望着路两旁亮起的灯光,我心中感慨万千。法官的使命,有时并非是做出一个多么石破天惊的判决,而是要做那个执着的“行走者”,执意要走通每一条看似无解的“羊肠小道”,只为在路的尽头,能守护这平凡而微暖的万家灯火。这祥和的万家灯火,便是我们追寻的,最好的答案。

历时一年多,这起因放羊引发的村民间故意轻伤害案件,在多部门协同、基层力量参与、一二审接力调解下,最终圆满化解。之后,庭里还借助基层组织,成功调解了几起熟人之间因为琐事引发,但矛盾激烈的故意轻伤害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单一矛盾的终结,更是大家携手将法庭的权威性、调解的专业性与乡土的亲和力熔于一炉的成功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的生动写照。“调解”这一东方智慧,不拘泥于非黑即白的判决,而是致力于探寻法理与人情的最佳平衡点,从根本上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植根于中国文化土壤的“枫桥经验”,凭借其“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的核心要义,依然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把“金钥匙”。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6—2198013

Copyright 2007 http://www.jinchengpeace.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城长安网 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14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