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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王丽:冲破诉讼席位的拥抱
  • 发表时间:2026-02-04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晋城中院:  丽

婚姻家事案件与传统的民商事案件是不同的,民商事案件要分清是非,裁判输赢,而婚姻家事案件没有输赢,情感修复和司法温情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过程中,仅追求结案率,忽略当事人情感的抚平以及纠纷的化解,采用的是公开审判、对簿公堂的方式,放任双方为证明其主张互揭伤疤、互相指责,则失去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

案起萧墙:一套老房背后的亲情裂痕

2024年3月,我因工作调整至民一庭任职,起初我认为,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没有办不扎实的案件,也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包括婚姻家事案件。然而,一起继承案件很快改变了我的看法,让我体会到审理这类案件所需的不仅是法律智慧,更是人生阅历与司法温情。

我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这起案件,当事人是一对亲兄妹——小强和小芳。二人对簿公堂,为的是父亲老刘留下的一套单位集资房。

老刘是某单位的职工,1994年其单位进行集资建房,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明确职工工龄可折算为购房款折扣,老刘据此申报购买了涉案房屋。根据单位出具的收据,全部购房款项实际由其女婿即小芳丈夫张某经手缴纳,相关凭证也由张某保管。房屋交付后,一直由女儿小芳一家居住使用,此后在2000年该房屋登记于老刘名下。老刘及其配偶相继去世后,二人均未留下遗嘱,儿子小强认为该房屋属于父母遗产,主张继承相应份额,而女儿小芳则主张案涉房屋仅是使用了父亲的购房指标,购房款均由自己和丈夫实际支付,理应是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双方争执不下,小强诉至法院。

案件的关键在于,父亲老刘的工龄优惠是否实际折抵了房款以及具体金额。一审法院向单位调查,但因年代久远,已无法查清原始资料。由于房款收据原件一直由女儿小芳持有,四支房款收据的经办人或者交款人均为小芳的丈夫,且小芳一家长期居住在案涉房屋,同时女儿小芳提供的录音父亲老刘明确说“厂里的房子是我的名义,你掏的钱”,一审法院根据事实认定案涉房屋由小芳出资购买。关于工龄补贴,考虑到张某缴纳的购房款已达到未折算工龄应交房款的数额,且小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房屋享受过老刘的工龄补贴或者老刘出过资,故一审法院驳回小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小强不服,提起上诉。他坚持认为,房屋是父亲单位的福利分房性质,且登记在父亲名下,理应作为遗产分割。对于录音,他辩称父亲当时情绪激动,所言不足为信。

冰封三尺:三次审理与调解的困境

仔细翻阅卷宗后,我的心情复杂,令我灰心的是,该案此前已因事实查明不清被发回重审,距此次上诉,兄妹二人经历三次审理程序、多次庭审都未能放下心结、握手言和,甚至于兄妹二人的家庭都参与其中,事情长期未解决,矛盾有扩大趋势。但令我仍怀有一线希望的是,小强和小芳均已年过花甲,本是其乐融融、兄友妹恭,携手走过六十年春秋,应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且此案的三次审理已对兄妹二人进行接力棒式的释法说理,为本次审理夯实了基础。

庭前,我尝试电话沟通,兄妹二人大吐苦水、倾诉委屈,而当我试探性地问出调解意愿,甚至于话还没说完,便遭到二人同样的严词拒绝,无功而返的我一时哑然,徒留苦笑。庭审时,二人虽配合法庭调查,但依旧是谁也不让谁的姿态,旧账从房屋购买、父母赡养翻到道德谴责、良心拷问。我再一次问出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时,小芳的丈夫大喊“不同意”!至此,双方再次不欢而散,我也放弃了调解的想法,随即与合议庭评议了此案,我决定速战速决,早下判决。

拥抱破冰:跨越席位的亲情复苏

中午我辗转难眠,我想起了手足情深,想起了小强、小芳犹豫的神情,想起了高达8900元的诉讼费。下午,我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尝试。我将小强和小芳再次请到法庭,这一次,没有其他家人在场。

我放缓语速,不再局限于复述案情与法条,而是与他们聊起了他们已故的父母,谈起了血脉亲情的可贵,也分享了我自己对家人和手足之情的理解。我轻声问道:“请你们想想,如果父母在天有灵,他们最希望看到的是什么?是这套房子,还是你们兄妹能和睦如初?”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哥哥小强眼眶渐渐发红,他声音有些哽咽地说:“法官,我不告了,我撤诉。”话音刚落,妹妹小芳的泪水瞬间涌出。我鼓励他们:“握个手吧,还是一家人。”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在场的人都为之动容:兄妹二人站起身,越过那道分隔原、被告席的走道,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相拥而泣。

在原被告席位之间,通常隔着程序的沟壑、利益的算计和难以调和的立场。但现在在第十法庭,那道代表着对立与隔阂的“线”,被一个充满温度的拥抱彻底冲破。这一刻,法律文书上冰冷的“原告”与“被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重新变回了哥哥和妹妹。

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随之而来的是感动和畅快,这不仅是纠纷的化解,更是亲情的复苏,我看到我的书记员在默默鼓掌,我想,这一幕将长久地留存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职业道路上温暖的支撑。

结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事无小事。在之后的家事审判中,我不仅关注结案,我还关注如何结案。我愿做一名治愈家庭的“司法良医”,既“望闻问切”,洞察诉求背后的情感动机;也“辨证施治”,力求化解心结、根治矛盾,让法庭成为一个弥合创伤、唤醒温情的人生课堂,让每一次审理都成为修复家庭纽带、培育和谐家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切实以司法之力守护家庭幸福、促进社会文明。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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