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证工作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部署17项具体工作予以推动落实。
《实施意见》指出
要坚持公证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和公证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规范公证机构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支持县域公证事业发展,确保公证机构正常运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证服务需求,逐步扩大公益服务群体覆盖面。
《实施意见》明确
要推进分类改革,激发行业活力,全面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政策,落实公证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标准,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建设,激活行业发展动力。均衡配置公证服务资源,优化公证机构布局。
《实施意见》提出
要巩固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耕传统公证服务,常态化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围绕群众关心的继承、遗嘱、婚姻、监护等家庭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纠纷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公证职能手段,积极服务新业态新领域。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方式,努力满足多样化的公证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
要提升公证服务质效,进一步拓展优化“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实现办证材料能减尽减、办理时限能快尽快。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公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化公证执业监管体系,提升在线开展公证管理工作的能力。推进公证业务办理方式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实现公证业务在线预约、申办,拓展在线办理公证业务范围。
《实施意见》强调
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深入开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加强公证服务保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壮大公证员队伍,实行符合公证行业发展规律的薪酬激励制度、职称评定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公证事业。支持保障依法执业,改善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环境,依法打击妨害公证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意见》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宣传引导,把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事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来源: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