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首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大力推广“赵树理调解工作法”经验交流会在沁水召开。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各级各部门运用“赵树理调解工作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中取得的经验做法,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广应用“赵树理调解工作法”,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
会上,沁水县法学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单位的11位同志,围绕“赵树理调解工作法”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应用进行交流发言,专家评委结合自身实践经验,逐一对发言进行细致点评,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力推广“赵树理调解工作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是支持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要强化多元调解,将“赵树理调解工作法”广泛用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工作中,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政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培育一批叫的响、立的住的典型标杆,放大示范辐射和带动效应,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晋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兵、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瑞新应邀出席并作指导讲话。沁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霍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直相关单位领导、各乡镇党委副书记、部分基层站所负责人、嘉峰镇各村调委会主任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沁水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