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倾听,都是向着人心的抵达;每一场化解,都是对“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愿这根植于太行山水的“枫”声,携着泥土的气息与司法的温度,飘进千家万户,共谱基层善治的和谐交响。

本期作者:晋城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 吕然
在刑庭工作的五年间,我参与了各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这些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调解不仅是一道法律程序,更是一束照进现实的光——它在惩罚与抚慰之间,在刚性的法条与柔软的人心之间,架起了一座无声的桥梁。
调解,是向困境伸出援手
那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无证驾驶的被告人深夜驾驶他人车辆撞倒了一名清洁工人,被害人最终没能醒来。他的妻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同车友人、车主及车辆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家中还有一名患精神疾病的儿子需她独自照料。
调解室里,被告人低着头说“愿意赔”,但紧接着就是“实在拿不出钱”。他的父亲无奈地告诉我们,家里的三个男人都因交通肇事背负了赔偿的债,打工的钱还没结,债却早已堆成了山。
尽管一审判决书已下达,但赔偿款却没到位。我们常常看见被害人妻子牵着儿子的手来到法院开庭、调解,寸步不离。庭审中儿子突然跑出法庭,她都要立刻起身追出去进行安抚。那一刻,让我们看见了生活最真实的重量。
“再试着调一次吧。”考虑到母子二人所面临的巨大精神和经济压力,承办法官轻声说。
经过四五个回合的沟通,电话打了无数通。终于,被害人亲属、被告人、同乘友人、车主及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将部分赔偿款汇入了那个等待太久的账户,余款将分期付清。

几天后,寒冬的清晨,她送来一面“一心为民办实事 扶弱助残解民忧”的锦旗。红底金字,在晨光里微微发亮。那一刻我突然懂得,“司法为民”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让一位母亲能在寒冬里,握紧孩子的手继续往前走的力量。
调解,是起承转合的艺术
这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调解,是从拒绝开始的。
被害人年迈的父母每次来法院都诉说案件的经过和心中的痛楚,他们不要赔偿,只要最严厉的惩罚。我们尊重这份伤痛,把调解暂时放下。
过了些时日,两位老人又来了。“我们想了想,”老先生的声音有些沙哑,“还是调吧。”
希望刚燃起,现实就泼来冷水:被告人没有存款,只有一套在外省的房子,在银行还有一些房贷没有还完。
“我们只能接受现金赔偿,或是被告人名下无负担的房产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态度明确。
因为对当地的房产情况和市场价值不了解,我们踏上了去看房的路。在明确了房屋的地理区位、贷款情况和市场价值后,我们联系了被告人家属,看能否把房贷提前还了。然而,被告人的父母年事已高,这对他们来说几乎不可能。返程途中,大家心里都有一些受挫。
“一套能抵偿的房屋,终究是一份实在的希望。”于是,我们再次拨通被害人家属及其律师的电话,将房屋的详细情况和潜在价值一一说明。转机,出现在了被告人的朋友身上,其表示愿意出手相助,几经周折,终于凑齐了还贷的钱。
希望重新燃起。我们迅速联系不动产交易中心,厘清过户流程与费用,安排双方律师坐下来商谈协议内容。一切似乎都已就位。
谁知,就在最后一步,调解再次坠入冰点。过户费用该由谁承担?整个下午的协商,双方寸步不让。“请你们都再考虑考虑,下周一,我们再组织你们进行一次调解。”调解工作只能暂缓。
周一清晨,两通电话打来,双方的态度已不再强硬,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
最难忘的是过户那天。清早的寒气扑在脸上,我们陪着双方跑银行、进不动产中心。当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交到被害人家属手中时,那位一直很坚强的老太太落下了眼泪。
那一刻我明白了:调解的意义,有时候不仅在于拿到了什么,更在于那些无法言说的时刻——当悲伤被看见,当艰难被理解,当人在绝境中,终于触到了一点实实在在的依靠。
当然,在被害人家属获得应有补偿的同时,被告人仍要依法承担其刑事责任。赔偿与惩罚,是两本必须厘清的账。法律的平衡在于:既抚慰伤痛,也要让被告人承担应有的罪责。
调解,是跨越三城两省的奔赴
接下来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主要聚焦于附带民事部分。艰难的地方在于双方都是破碎的家庭。
被害人妻子行动不便,儿子在监狱服刑;而被告人家里的妻子和三个子女,靠在老家打零工为生。
本案争议的核心,最终落在一个数字上。这个数字成了横在中间的鸿沟。被害方需要的首笔赔偿,被告方鉴于经济压力,无论如何也凑不齐。
那段时间,我们多次前往外地监狱征求被害人儿子的意见,并到被告人老家了解其情况。坐在颠簸的车上,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我常常想:法律条文是清晰的,但生活从来不是。
一次次的沟通,一次次的调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余款二年内付清。基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且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他得以在社区矫正期间继续工作,来逐步偿还剩余赔偿款。
与此同时,被害一方的经济压力也因协议的履行得到缓解,医药费与生活费有了着落。虽然调解之初,双方的期望犹如隔着一道鸿沟,但正是不懈的沟通与共同的让步,最终找到了让生活都能继续向前的平衡点。
课堂上的思考:正义的相通与回响
去年,响应国家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需要,我在通过国家法官学院的面试和培训后,前往香港城市大学学习法学硕士的课程。

在香港学习的日子,我常常把课上的案例和以往我协助办理过的案件进行对比思考。虽然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但当事人的基本诉求是相通的。这让我更加确信:好的司法,不仅要知道法律条文,更要看见条文背后的人。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或许永远不像法庭辩论那样引人注目,但它让我们有机会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在惩罚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关照那些被伤害的人。
期待我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所学知识落地生根,让法治的温度,透过每一起案件传递得更远、更暖。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