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作者:晋城中院审监庭副庭长 李海霞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二十多年的审判人员,我始终在思考:当法律条文遇见人间烟火,司法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抵达人心?
回望这些年的办案经历,我深深感到:判决,是在纷争的终点画下句号;而调解,是在对立的起点架设桥梁。去年我承办的案件调解率达36%,这对我不仅是一个数字,而是无数次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的跋涉。在金融借款的生死存亡间,在劳动争议的生计前程中,在民间借贷的人情密码里……每一次成功的调解都让我对司法工作多了一份敬畏——调解不是和稀泥的权宜之计,而是让公平正义以更有温度的方式实现。
现场勘查:走进机器轰鸣处
一起金融借款纠纷,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涉案企业是本地一家中型制造企业,因下游客户回款迟滞,资金链骤然紧绷,一笔近千万元的银行贷款逾期三月未还,被银行诉至公堂。
第一次开庭,双方势同水火。银行代理人执合同为据分毫不让,企业负责人满眼无奈:“法官,厂里机器还在转,订单还在做,只要给我们喘口气的时间,这钱一定能还上。”
案件事实清楚,判决亦无不可。但我没有急于制作文书,而是决定走进那家工厂。

车间里机器轰鸣,工人们埋头操作,待交付的成品堆满仓库。企业负责人带我看了墙上的客户订单、桌上厚厚一叠未结的应收账款单据,声音低沉:“法官,只要再给我们半年,这笔账就能活起来。”
现场勘查让我看清了真相:这家企业有订单、有技术、有市场,只是暂时“缺血”。这起案件背后,不只是一纸合同、一笔债务,而是一个企业的喘息、几十名工人的饭碗。
回到法院,我约谈银行方面,为他们算了三笔账。第一笔是执行账——即便胜诉,进入执行程序后,查封、评估、拍卖、变现,周期漫长、折价严重,最终能收回多少,谁也不敢打包票。第二笔是社会账——这家企业拥有本地稀缺的加工资质,一旦倒闭,几十名熟练工人将流入社会,对地方就业是实打实的冲击。第三笔是长远账——若企业能渡过难关,未来仍是银行的潜在优质客户,今天的让步,是为明天的合作埋下伏笔。
三笔账算下来,银行的态度开始松动。我又要求企业拿出经得起推敲的还款方案,并引入一家实力雄厚的下游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数轮磋商后,双方握手言和:银行同意给予一年还款宽限期,企业分期履行义务,保证人提供担保。
调解书送达那天,企业负责人握住我的手,久久没有松开:“法官,这一年的喘息,救了我们全厂人的命。”
那一刻我深切体悟:走进现场才能看清真相,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与市场主体的生存诉求之间,寻找那条让各方都能继续前行的路,这便是调解的意义。它的回报,是让一纸协议落地生根,让一个企业浴火重生,让数十个家庭的灯火得以延续。
焦点剥离:我要的究竟是什么
最让我欣慰的,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化解。
那是春节前的一天,办公室里堆满了卷宗,窗外零星响起几声爆竹。同事们陆续下班,我正埋头整理一份判决书。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
“李法官,给您打了一天的电话,您都在开庭……”电话那头的声音急促而熟悉,是两个月前那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李某。我内心微微一紧——莫非调解出了什么变故?
李某是某制造企业的资深技术工人,入职十七年,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妻子长年患病,两个孩子正在求学。因薪资调整与岗位安排产生分歧,他与企业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二十余万元。
案件事实清楚,一纸判决并不难。但我深知,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对双方都是沉重的打击:李某将失去养家糊口的依托;企业将流失核心技术人才。
第一次调解,双方针锋相对。李某愤愤不平:“十七年,凭什么说调岗就调岗、说降薪就降薪?”企业负责人也毫不退让:“当着那么多员工的面拍桌子,以后队伍还怎么带?”
几轮调解下来,双方情绪依然对立。我也在反复问自己一个问题:李某真正要的,究竟是什么?是回到那个已经撕破脸的岗位吗?不是。是一纸胜诉的判决吗?也不是。他真正想要的,是尽快拿到应得的报酬,让一家人过个好年。
五次调解,无数通电话,一次次“背对背”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放弃其他诉求。
协议签订那天,李某握着我的手,欲言又止。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年关将近,这笔钱能不能及时到账,关系着一家老小能不能过个好年。
“放心,协议里写着的,会到的。”我这样说,心里却也有几分忐忑。
电话那头,李某的声音还在继续,带着几分喘息后的急切:
“李法官,我特意打电话告知您一声——款项收到了!第一笔,今天刚到账!”
我愣了一秒,随即心头一热:“好,好,收到了就好。”
“这下能过个踏实年了。”电话那头,他的声音轻快了许多,“媳妇的病能去复查了,孩子的学费也有着落了。李法官,谢谢您……”
挂了电话,办公室里重归寂静。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调解的真谛,不是评判谁对谁错,而是穿透情绪的重重迷雾,帮当事人看清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当两个水火不容的人突然发现,他们想要的原来可以共存——一个想拿到钱过年,一个想摆脱诉累安心经营——那便是破局的时刻。而法官的价值,就在于让一个劳动者体面地拿到他应得的报酬,让一个家庭过上一个踏实年,让一纸协议不再成为需要强制执行的白纸黑字。

情感唤醒:十里山路一份情
民间借贷纠纷,往往最难调也最值得调。因为这类案件背后,常常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人情世故、血脉亲情。
去年我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是亲属关系。小陈因生意周转多次向舅舅借款,累计八万余元,后因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舅舅多次催讨未果,愤而起诉。案件事实清楚,借条、转账记录一应俱全,判决毫无悬念。但当我了解到双方系亲属关系时,心里骤然一紧,判决下去,钱能不能执行回来尚且难说,但亲属之间的情分,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第一次开庭,舅舅情绪激动:“我当初借钱给他,是看在我和他妈妈一母同胞的份上。这些年我自己也不宽裕,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全借给了他。想着他日子好了,自然就还了!”
休庭后,我把小陈单独留了下来。
“你舅舅说,你小时候发高烧,他背着你走十里山路去医院,这些事,你还记得吗?”
小陈低头不语,良久才说出一句:“法官,我不是不认这笔账,是真的拿不出来。我孩子上学也要用钱……”
“他告你,不是为了逼你,是他老了,身体也不如从前了,心里怕”。他怕的不是这几万块钱,而是那个他看着长大的孩子,怎么就不见了。”
第三轮调解时,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小陈开口第一句话:“舅,我对不起你”。舅舅转过头去,用袖子擦了擦眼角。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陈分期偿还借款,舅舅放弃全部利息。
临走时,小陈说:“李法官,钱我会慢慢还,但舅舅,我不能丢。谢谢您!”
那一刻我深深懂得:民间借贷的“借”字,左边是“人”,右边是“昔”——它承载的是人与人在昔日结下的情分。调解的意义,不在于数字上锱铢必较,而在于信任崩塌的地方,重新种下理解的种子,让那份浸透岁月的情分,还能在人间烟火里继续生长。
初心如磐:让调解之光照亮太行烟火
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越来越深刻地理解一句话:“法官办的其实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不仅是裁判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民心的守护者。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来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藏在每一次耐心倾听里,融在每一场暖心调解中,体现在每一个双向成全的结局里。
判决是司法的力度,调解是司法的温度。力度来自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温度来自对人心的深刻体察。我们手中的法槌,可以落下,也可以暂时放下。落下的那一刻,我们是在履行裁判者的职责;放下的那一刻,我们是在为和解留出空间,为修复创造可能,为那些被生活困住的人点亮一束光。
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整理完最后一份卷宗,准备下班。手机屏幕亮起,是一条短信:
“李法官,我是年前那起案件的当事人。钱收到了,孩子开学不用担心了。给您拜个早年。”
我回复:“收到,过年好。”
窗外,晋城的街巷华灯初上,万家灯火次第亮起。太行山沉默矗立,见证着这片土地上的悲欢离合。而我们这些山脚下的法官,用一次次的倾听与奔走,用一场场的劝解与成全,让调解之花绽放在太行山水之间,让公平正义不仅可感可及,更带着人间的温度。
愿每一次调解,都能让正义不仅实现,更以温暖的方式实现。愿那根植于太行山水的“枫”声,携着法治的温度,穿越街巷阡陌,飘进千家万户,共谱基层善治的时代交响。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