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作者:泽州县人民法院大箕法庭庭长、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刘锐锐
基层法庭的工作足迹,从不限于审判席前。它延伸在阡陌交错的田间地头,穿梭于家长里短的街坊巷道,更需时时叩响一堵堵无形的“高墙”,把司法的暖意与公正,稳稳地送达至那些身处特殊境遇的当事人心中。这些年的工作让我深知,正义的光芒,往往就闪耀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执着与坚守里。
看守所里的“特殊信件”:程序壁垒下的柔性破局
那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却在送达阶段卡住了:被告因刑事案件被羁押在广州市某看守所。按照常规程序,我们需要前往看守所开庭。但联系后得知,需经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几经周折对接上中院,却又得到一个令人纠结的消息:中院近日将向看守所送达该院作出的法律文书,被告大概率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被移送监狱服刑。时间紧迫,加之诸多客观限制,中院建议我们待被告送监后再行安排庭审。
书记员面露难色:“庭长,要是等被告送监,咱们得重新核实服刑监狱,而且新入监人员还有集训期,后续再联系监狱排期开庭,这案子的审理周期,怕是遥遥无期了……”
我凝望着卷宗,思绪翻腾。对原告来说,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对身陷囹圄的被告而言,民事诉讼权利亦不容剥夺。程序是桥,不是墙。桥若暂时不通,我们就该想办法搭一座临时的浮桥。
我下定决心:“我们不能被动等待,法律文书必须送达,庭审准备也不能停”。传统的直接开庭路径受阻,我们就探索新路径,设计了一套“文书接力”方案:我们将案件相关材料、调解意向书等制作成规范的书面文件,附上详尽的文字说明,以快递方式将信寄往看守所,并和看守所的相关负责民警取得联系,坦诚说明案件情况,恳请他们帮忙,让被告能在邮件抵达的第一时间看到这封“特殊信件”,也盼着能协助被告及时传递回应。
第一封信寄出后,我们忐忑地等待着。一周后,回信来了:被告对部分事实提出了异议。我们立刻着手,就异议部分与原告逐一核实,当天便将核实结果、相关证据复印件整理妥当,再次寄往看守所。如此往复,三封“特殊信件”跨越千里,在看守所的高墙内外,架起了一座畅通的沟通之桥。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三封回信中的一句话:“没想到法官会这样费心听我的想法,我同意调解方案”。最终,调解协议同样通过这条特殊渠道,顺利签署生效。当原告接过盖着法院印章的调解书时,满是感慨:“我以为他这个情况,我的钱今年是没指望了,没想到能这么快有结果……”。
监狱里的“交代”:八年刑期与五千元借款的人文考量
如果说看守所的案子考验的突破程序壁垒的是创新能力,那么这起案件,更让我体会到司法工作中,那份直击人心的人文温度。
原告是一位1950年左右出生的老人,诉讼请求很简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5000元及利息。被告是个年轻人,却早已失去联系。这笔钱,是2011年原告借给被告的,十余年间,被告杳无音信,原告能提供的信息更是寥寥无几。案件受理后,我们多方查找,终于查到了线索:被告正在某监狱服刑,且剩余刑期尚有近八年之久。
考虑到原告的诉讼成本和案涉款项的实现周期可能无法确定,我拨通了原告的电话:“阿姨,经过我们多方查找得知,被告目前在监狱服刑,刑期很长,如果你坚持诉讼,我们需要去被告的服刑监狱开庭,路途遥远不说,你的诉讼成本也不低。而且即使胜诉,他在服刑期间几乎是没有履行能力的,您的钱可能短期内甚至很长时间内都要不回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我仿佛能听到她沉重的呼吸声。正当我以为她会选择放弃时,她开口了,声音很低,却字字清晰:“法官,我要告,我不是非要马上拿到钱,我是要……要一个交代”。
“交代?”我轻声问道。
“我以前开过小饭馆,被告和我儿子年龄差不多,常来我店里吃饭,他开口借钱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借给他了。后来我想和他要回钱,却再也找不到人了。这么多年,家里人总在我面前提起这笔账,我需要法院给个说法,给我自己,也给家里人一个交代”。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字字句句都透着委屈与执念。
那一刻,我理解了这5000元对她而言的意义,可能早已超越了经济价值本身。它关乎一份朴素的信任,关乎在家人质疑时,能挺直腰杆的那份底气。
我们一行人,跨越几百公里奔赴被告服刑的监狱。临时法庭就设在监狱的一间办公室里,我们和被告之间,隔着一扇加固的防护窗,当戴着手铐的被告被带入房间时,原告的眼圈瞬间红了。庭审调解环节,被告对借款事实认可,却坦言目前无力偿还,我一边向他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边也慢慢引导他去理解这笔钱对一位老人的特殊分量。
被告低下头,声音低沉:“我确实欠阿姨的钱,可我现在没能力还,家里条件也不好,我实在张不开嘴。等我刑满释放,一定第一时间把钱还给阿姨,利息我也认,我愿意写承诺书”。
最终,双方达成了待被告刑满释放后的次月履行还款义务的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原告望着窗那头的被告,眼含热泪,说出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都动容的话:“孩子,你在里面好好改造,出来重新做人,钱…钱不着急”。
返程车上,同行的同事问我:“为了这么点可能很多年没法要回的钱跑这么远,值得吗?”我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田野,想到老人那句“需要一个交代”,轻声回答:“司法有时候,给的不只是一个输赢的结果,更是一个说法、一个能让他们坦然面对自己和家人的‘正当理由’。于老人而言,这份‘交代’弥足珍贵”。

约两周后,老人专程来到法庭,送来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她紧紧拉着我的手,眼眶泛红:“谢谢你们,压在我心里十几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微光穿墙,照亮人心
这两起案件,连同日常处理的各种纷争,时常在我心头萦绕。它们让我看到,在通往正义的路上,总会矗立着形形色色的“高墙”——地域的阻隔、信息的壁垒、资源的落差,乃至特殊境遇带来的孤立……,司法的使命之一,便是要在法律框架内,主动探寻那条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可行之路,让一束光穿透这些屏障,照亮那些被阴影遮蔽的角落。
首先,程序是路,不是墙。当我们固守“庭审必须面对面”的惯例时,有时会模糊了司法的本质是化解纠纷、保障权利。那几封往返于高墙内外的信件,搭建起的不仅是一条沟通渠道,更是一座跨越隔绝的信任之桥。它让我深信:即使在法律这座庄严而刚性的建筑里,我们依然可以打开一扇窗,让空气流动,让人声透过。
其次,裁判之外,还有“看见”。作为女性法官,或许我更容易感知那些藏在诉讼请求背后的情感重量。那位老人执意要的“交代”,远不止一纸裁判文书;那是对她曾经付出的善意与信任,一份来自法律的郑重确认。司法的人文温度,往往就体现在我们是否愿意多问一句、多听一段、多走一步,去触碰那些未被言说的期待。
最后,被动收案,亦可主动关怀。法院的中立与被动固然是原则,但在某些情境下,一份适度的主动恰恰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无论是主动设计文书传递方案、搭建沟通桥梁,还是不辞辗转的送达、跨越数百公里的庭审,这些看似“额外”的付出,实质上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质朴的践行,是对每一位当事人尊严与权利的无声守护。
如今,当我审理案件时,常会想起那几封送往看守所的信,想起监狱里老人含泪的眼睛。它们像浅浅的印记,提醒我:法庭虽小,却连着无数人生;法条虽硬,却应有温暖的生命力,在每一个细节中彰显其温度。
正义的实现,未必都在令人瞩目的法庭上,也可能在一封辗转抵达的信里、一次远赴监狱的跋涉里、一句“我给你一个交代”承诺背后的耐心与努力里。而这每一次看似微小的“穿透”,或许正是法治信仰最真实的生长之处。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