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纵深推进“和·太行”特色调解品牌建设,要求各基层法院摒弃“一判了之”的冰冷思维,通过情、理、法的深度融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阳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深耕本土实际,探索出“情调理顺五步三联动”工作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算清情理账和利益账,让“和·太行”的品牌理念在每一次调解中落地生根。
2024年4月,某建材公司和某村委会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建材公司出钱,按村里提供的图纸重建一处老院子,换取20年的经营权。经过一年多施工,2025年9月,全部新建工程完工。经第三方机构核算,工程造价超过500万元。但建材公司却迟迟没有拿到经营权。2026年初,建材公司将村委会告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全部损失。原来的合作伙伴,成了法庭上的对手。
接手案件的环资法庭法官看完卷宗后,没有急着讲法律条文,也没有急着定谁对谁错,而是组成由乡贤、人大代表等为主的调解团队,去村里走一趟。
从法律上讲,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合同有效,建材公司确实投了钱,村里逾期不交房,违约事实很清楚。但法官从材料和走访中发现了更深层的矛盾:对建材公司来说,多年的积蓄全压在这个项目上,却迟迟见不到回报;对村里人来说,从打地基到上大梁,每天看着破旧老院变成气派的新房,心里早就把它当成了半个“自家的地方”。
这时,环资法庭探索的“情调理顺”工作法就派上了用场。法官分了两步走。第一步,先把建材公司负责人约到法庭,耐心听完企业从签约到施工这一年多受的委屈。第二步,法官换上便装,走进那座还没正式交付的新院子,和村干部、几位上了年纪的村民坐在一起,像拉家常一样聊了起来。
“法官,这院子盖了一年多,从挖地基到上大梁,我们每天都来看,刚盖好就成别人的了,心里真是过不去。”听到村民吐露心声,法官一下子明白了,这不是恶意赖账,而是感情上实在割舍不下。
心病还得心药医。法官话锋一转,先问村干部:“将心比心,人家企业投了500多万,一年多回不了本,心里好受吗?再说这官司真要打,村里能赢吗?”接着一笔一笔算“法理账”:如果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村集体不仅要全额返还工程款,还得加上利息、违约金,村里还会背上不讲信用的名声,以后谁还敢来投资?
法官也对企业负责人推心置腹:“村里乡亲不是故意为难你,这院子刚盖好,让他们马上搬出去,心里那道坎确实不好过。说到底,以后大家还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几轮沟通下来,村干部先松了口,企业负责人也同意调解解决。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村委会分期向建材公司支付拆除新建的工程款和利息,并且写清楚了分期方式和违约责任。签字那一刻,建材公司负责人长出一口气:“压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搬开了。”村委会代表也露出了笑容:“事情能这样解决,我们心里也踏实了。”
这不是环资法庭第一次从看似“无解”的纠纷中找到和解的路。此前,一起“银杏树案”同样如此,村民亲手栽下的银杏树被施工企业意外损毁,法官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反复沟通,最终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保障县里重点项目推进之间找到了平衡点。这些纠纷表面上是合同和钱的问题,但深层逻辑是“人与乡土”的关系,都掺杂着无法用钱衡量的感情。环资法庭还依托多元解纷体系,联合人大代表、乡贤调解员等各方面力量,形成了“法官+人大代表+乡贤”等调解组合,用“情调理顺”的方法,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
“从明代申明亭里老人评理,到今天‘情调理顺’调解法,中间隔了数百年,但内核始终没变,就是一个‘和’字。”谈到“情调理顺五步三联动”工作法,阳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石晋波说,这套方法依法化解矛盾,弘扬公序良俗,让调解既有法理的刚性,又有人文的温度,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来源:太行日报、晋城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