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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法院:以调护耕,化解51.5亩耕地纠纷
  • 发表时间:2026-05-27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干警依托“和·太行”调解品牌建设,本着“以调促和、护耕兴农”的工作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转租引发的耕地纠纷,全力守护农户“饭碗田”,护航春耕生产有序推进。

基本案情:租地增收遇梗阻,农户春耕陷困境

2024年3月,李某等8户村民怀着“租地增收”的期待,共同与某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自家耕地转租给该公司经营,约定由公司按时支付租金,到期返还土地经营权。

然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该农业开发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2025年租金。租金拖欠、土地难收,农户们心急如焚。最终8户村民诉至泽州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土地、追回欠款,守住自家的“保命田”。

化解过程:困境突围破僵局,以调促和护农耕

案件受理后,因该农业开发公司发生股东变更,原有联系方式失效,负责人难以联系。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村民诉求、安抚情绪,一方面辗转多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核心矛盾。

本案中,案涉耕地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现状:其中5户村民的土地上,原有经济作物已全部处置完毕,土地也完成了复垦,处于“地等人”的闲置状态,只要明确土地经营权归属,农户就能立即投入春耕;而另外3户村民的土地上,经济作物仍在正常生长,若强行收回土地、清场处置,不仅会造成农作物资源浪费,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积怨,不利于纠纷彻底解决。

起初,该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对法院的化解工作并不积极,提出“资金困难”“无能力返还土地”等问题,不愿主动配合,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同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严重后果。

经过持续的释法明理、温情劝导,该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的态度逐步从对立转向理解,最终同意主动配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结合土地实际现状和双方当事人诉求,精准制定“分类施策、两步化解”的方案,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双赢”。

针对“地等人”的5户村民,重点解决“租金兑现+土地返还”难题,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欠付租金达成分期或延期支付协议,明确支付节点,同时督促该农业开发公司及时返还土地经营权,确保农户顺利春耕;针对“人等地”的3户村民,重点解决“作物利用+租金补足”问题,协调双方当事人续签短期租赁合同,由该农业开发公司继续经营现有经济作物,一次性补足欠付租金,既避免了农作物浪费,又保障了农户收益,实现“作物在、租金清、地不荒”。

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该农业开发公司按约定将所欠租金全部履行到位。春耕时节,干警主动回访确认,案涉51.5亩耕地已全部恢复耕种,田间地头一片忙碌景象,5户农户的春耕生产顺利推进,困扰多日的耕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办案主旨:“和”促调护农耕,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本案是泽州法院践行“和·太行”调解品牌理念的一个缩影。涉农纠纷无小事,一寸耕地一寸金,耕地是农户的“命根子”,更是乡村振兴的根基。化解耕地纠纷,不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守护好农业生产的生命线。

来源:泽州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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