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一笔补偿款引发的亲情“塌方”:看川底法庭如何巧解叔侄心结
  • 发表时间:2025-07-03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老房子塌了,亲情不能塌!”

一栋老房,

20万补偿款,

一场叔侄间的拉锯战。

当法律文书遇上亲情纠葛,

如何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川底法庭用一场“接地气”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叔侄及叔嫂房屋补偿款纠纷,不仅让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还促成调解现场履行完毕,展现了“立审执一体化”和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成效。

Part.1  矛盾缘起:老屋补偿款引发家族纠纷

原告刘某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后入赘到外村生活。多年来,老家的房子一直由他的大哥一家即被告父母居住。后来大哥去世,大嫂继续住在老屋里。

2022年,老屋被鉴定为危房,无法实际居住,政府为保障村民住房安全,向常某一家发放了约20万元的补偿款。没想到,这笔钱却让常某一家陷入纷争。

  

原告刘某得知后,认为老屋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只是借给大哥一家居住,因此要求分割补偿款。而被告常某则出示了不动产权证书,表示父母去世后,老房一直由自家居住维护,且自己依法办理了确权登记,并解释道补偿款仅针对“实际居住人”发放,因母亲独居老房多年,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才领取的补偿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愈演愈烈。

Part.2  调解初尝试:各执一词,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村书记和网格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第一次调解并不顺利。原告刘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父母当年将房子留给自己,只是大哥一家暂时借住;被告常某及其母亲也愤懑不平,认为叔叔多年未对老屋尽过义务,如今看到补偿款才来争抢。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一度陷入僵局,但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决定深入走访,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Part.3  实地走访:抽丝剥茧辨案情  踏破铁鞋寻真相

当天下午,在蒙蒙细雨中,法官带领团队驱车来到了老房所在村庄,并走访了老房周围的村民。据附近村民描述,村里被鉴定为危房的老房不少,但没有人居住的空房没有补偿款。

老房周围的房子大多已坍塌,只有零星几户尚有人烟,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本案事实,法官带领团队自陡峭湿滑的山坡下去,找到了一位独居在附近的老人进行询问。

老人回忆道,刘某年轻时确实和父母及两个姐姐居住在老屋里,反倒是大儿子即被告父亲结婚后就搬出去居住了,后来刘某和两个姐姐婚后纷纷搬走,此后几十年一直是常某父母居住在老房里。

随后,法官又分别来到被告常某和原告刘某家中,倾听双方的诉求和苦衷。

常某坦言,自己一家长期居住并修缮房屋,还办理了确权登记,而叔叔在父亲在世的时候也没有对老房提出异议,反倒是意外获得补偿款后产生嫌隙,一家人为了钱弄得不可开交,实在并非所愿。

刘某则流露出对老屋的深厚感情,认为大哥作为长子父母早已为他安排好一切,反倒是自己还未结婚父母就相继离世,这套老房是父母留给其最后的念想,更何况自己的小孙子如今身患疾病,补偿款对一家人很重要。

Part.4  法理与情理交融:找寻平衡点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意识到,单纯依据法律条文判决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最重要的是解开一家人的“心结”,挽救岌岌可危的亲情。

调解中,法官采取了“双线策略”:释明法律线:尽管被告常某有产权证,但案涉老房原始土地权属登记在刘某父母名下,性质可能属于遗产,而且补偿款性质特殊,需考虑历史居住、维护情况;唤醒双方亲情线:刘某早年离家,对老房确有情感寄托,常某一家对老房多年来实际居住维护,补偿款政策也可能与此挂钩。

在承办法官及川底法庭“和事佬调解工作室”的多次沟通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被告常某同意支付原告刘某6万元,原告刘某放弃进一步诉求。

更难得的是,法庭积极适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直接见证并监督常某当场将6万元向刘某履行完毕,本案执行阶段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了后续执行纠纷。

Part.5  川底经验:多元解纷让“死结”变“活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展现了川底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的实效。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法庭全程跟进,确保调解结果落到实处。同时,“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了本土优势,邀请村干部、乡贤等参与调解,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和方式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表示:“农村家事纠纷往往牵涉复杂的情感因素,我们不能只盯着法律条文,还要倾听背后的故事,才能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一栋老屋,承载着家族的记忆;一笔补偿款,考验着亲情的温度;这起案件背后,是川底法庭用“脚底板”踏出的司法温度。

川底法庭用耐心和智慧,让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完美结合,不仅解决了纠纷,更修复了亲情。

来源:泽州法院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6—2198013

CCopyright 2007 http://www.jinchengpeace.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城长安网 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1445号-1